员工工作

关于给予易诗琦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易诗琦7507106,16光电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徐钦沛,7507106,16光电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徐  巍,7507108,16光电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熊  鑫,7507422,17物理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唐四成,7505422,17物理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张亚武,7505422,17物理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张伟乾,7505521,17物理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傅立高,7505401,17电子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刘纪克,7505401,17电子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陈  韬,7505401,17电子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
郭利勇,7505401,17电子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。

在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期间,在日常检查中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十七条,经研究决定,给予以上同学及寝室通报批评处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