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关于给予吴骞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时间:2018-11-22 来源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作者:访问量:
吴 骞,7507508,16电子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胡一洁,7507414,16物理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谭兴鑫,7507201,16光电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2次;
张伟涛,7507202,16光电二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简嘉泓,7-7-205,16光电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朱健元,7-7-303,16光电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周 正,7-7-303,16光电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廖继复,7-7-303,16光电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李金文,7-7-308,16电教一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陈 锌,7-4-104,17物理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王睿翔,7-4-106,17物理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包 浩,7-4-106,17物理三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;
高 枫,7-4-107,17电子四班员工公寓,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。
在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期间,在日常检查中违纪使用大功率1-2次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十七条,经研究决定,给予以上同学及寝室通报批评处分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