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关于给予王国昌等七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时间:2017-05-30 来源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作者:访问量:
王国昌,男,14级物理一班员工,学号1408010114,晚归3次;
隆 烨,男,14级物理二班员工,学号1408010207,晚归3次;
周自强,男,14级电子二班员工,学号1408020202,晚归3次;
唐钰武,男,14级电子三班员工,学号1408020317,晚归3次;
胡钒梁,男,14级光电一班员工,学号1408040113,晚归3次;
洪迎增,男,14级光电一班员工,学号1408040105,晚归3次;
胥 康,男,14级光电三班员工,学号1408040306,晚归3次;
在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至第十四周期间,王国昌、隆烨、周自强、唐钰武、胡钒梁、胥康、洪迎增,在日常检查中晚归晚归违纪累计3次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学管[2014]6号),经研究决定,给予王国昌、隆烨、周自强、唐钰武、胡钒梁、胥康、洪迎增同学警告处分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
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