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关于给予俞诚等五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时间:2017-06-04 来源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作者:访问量:
俞 诚,男,14级物理2班员工,学号为1408010217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韩乐其,男,14级物理2班员工,学号为1408010205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周自强,男,14级电子2班员工,学号为1408020202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陈家木,男,14级电子2班员工,学号为1408020221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孟泽文,男,15级光电1班员工,学号为1508040108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。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5-9学时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俞诚、韩乐其、周自强、陈家木、孟泽文五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六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