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关于给予曹贞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时间:2021-05-12 来源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办公室作者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办公室访问量:
曹 贞,女,19级物理4班员工,学号为1908010417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刘 昶,女,19级物理4班员工,学号为1908010418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。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5-9学时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给予曹贞、刘昶两位同学通报批评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一年五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