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关于给予刘先勇等四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时间:2019-05-21 来源:作者:访问量:
刘先勇,男,17级物理三班员工,学号为1708010301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;
刘鑫海,男,17级光电三班员工,学号为1708040311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;
李 路,男,17级光电三班员工,学号为1708040323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;
陈 煜,男,18级电子三班学生,学号为1808020121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。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10-19学时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刘先勇等四位同学警告处分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
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