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
关于给予陈锌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锌,男, 17级物理班员工, 学号为1708010309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
周康之,男, 17级光电班员工, 学号为1708040209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;

进,男, 17级光电班员工, 学号为1708040312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。

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5-9学时,根据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给予陈锌三位同学通报批评。

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
二〇一十六日